一、申报条件:
(一) 凡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的产品及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均可申报。
(二)申报的产品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认定或经市场检验并得到认可的新产品。
(三)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产品技术成熟、市场潜力大,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四)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特点
一、技术含量高。尤其是核心技术,它关系到企业发展、利润。
二、高新技术产业的前期研发投入的钱多、时间较长,推广的难度大。
三、新产品一旦研发发成功,具有高于一般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在短期内不会被替代或超越。
|产品分类
第一类:计算机与通信技术;电子技术;
第二类:生命科学技术;
第三类:计算机集成制造技术;
第四类:航天航空技术;
第五类:光电技术;
第六类:生物技术;
第七类:材料技术;其他技术等
高新技术产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国家和省颁布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产品。
(2)产品的技术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
(3)产品生产技术是成熟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为技术成熟:已通过鉴定的;拥有专利或软著/集成电路权的;经法定部门检测合格的;已得到用户认可的;有正式技术引进合同的)。
(4)产品生产原料及技术装备有保障,已投入或近期内能投入批量生产。
(5)产品市场广阔,经济效益显著。
(6)必须通过法定部门批准方可生产的产品,须获得法定部门的正式批准。